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腾冲首例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宣判
12月21日,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腾冲首例涉黑涉恶案件。屈某某等9人犯非法拘禁罪,被分别判处一年到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经审理查明,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,屈某某因债务及其他纠纷,纠集闫某某等8人,对苗某某、赵某甲、赵某乙实施非法拘禁,期间还对三人进行恐吓、殴打,并致苗某某、赵某甲轻微伤。屈某某等9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,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属“恶势力”犯罪,应依法从严惩处。经审理,腾冲法院判处首犯屈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,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庭审结束后,该案审判法官李雪娇表示,腾冲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渉恶犯罪,以办案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是全市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,此次对渉恶案件采取公开宣判的方式,对社会群众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,也表明了我市有恶必除、除恶必尽的态度,彰显了我市竭力打赢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的决心。下一步,我市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,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,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。
文图:官智钦
编辑:赵 珏
审稿:申美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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